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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辰安科 √
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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