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50.00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0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776 人,预留 150.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 万股。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 2021 年 1 月 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7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8.8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 8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
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
转增 5 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25.56 元/股调整为 12.0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数量由 1,298.80 万股调整为
2,727.4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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