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应急”或“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船应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时补充确认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539.76 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 818.9312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81,893.12 万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
日(2020 年 4 月 9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818,931,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367,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564,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位,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44,118.51 8,787.12
2 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 14,473.59 2,693.62
3 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设项目 2,801.02 320.38
4 补充流动资金 20,500.00 21,046.88
合计 81,893.12 32,848.00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利息收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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