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急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48
2.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3.回售价格:100.473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4 年 7 月 10 日
5.回售申报期: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 年 7 月 24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9.回售申报期内“应急转债”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应急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本次回售等同于持有人以人民币 100.473 元/张的价格卖出持有的“应急转债”。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注意风险。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急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应急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将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原计划的 44,118.51 万元增加为 45,825.48 万元(含利
息收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急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0%(“应急转债”第五年,即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的票面利率);
t=96 天(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80%×96/365=0.473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应急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73 元/张(含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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