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王会金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会金:男,196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二级教
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起任职于南京审计学院(现南京审计大学)。2006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南京审计学院(现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现任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王会金先生曾任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曾被国家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聘为《审计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参与审计法修订;被人事部、审计署联合表彰为“全国审计机关先进个人”,被评为江苏省“333 工程”第二层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入选中国审计博物馆评选的
“中国重要审计学专家”名录。2023 年 7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本年度召开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召开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股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王会金 4 4 0 0 2 2
注:本人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 年度任期内,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召集、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等情况,审议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等相关事项,同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 8 月 21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参加了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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