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
于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不高于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6、2024-034、2024-039、2024-040)。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月 1 日至2024 年 4月 10 日,截至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最高成交价为 10.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1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4,402,870.82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即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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