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17:17:08 股吧网页版
陇神戎发: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4-043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赵正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赵正财先生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药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专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特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赵正财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职务、甘肃药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赵正财先生本次工作调整属于公司经营需要和总体安排,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正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孙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聘任孙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本次工作调整以及相关规定,孙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 日),辞去监事职务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职
工代表监事职务是加强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未低于 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正财先生及孙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赵正财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以及孙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朱开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良先生、孙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开才先生、陈文良先生、孙波先生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附件:新任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开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交通服务公司直属工程处副处长,甘肃新路交通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部长(兼),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兰州新区现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