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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9,762
股,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4258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
1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 23,990.18 21,471.06
2 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 20,041.50 12,464.3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
3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730.00 11,482.0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5,296.60
合计 72,761.68 60,714.01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
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
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
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 调整后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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