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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7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声明 ...... 3
释义 ...... 2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4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4
四、发行人的设立...... 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8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及主要股东...... 8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9
八、发行人的业务...... 9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9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1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3
十九、业务发展目标...... 13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3
二十一、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 14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4
二十三、结论性意见...... 14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横河精密 指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 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2020 年 3 月 1 日施行)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 18 号意见》 指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发行监管问答》 指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普通股
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横河精密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
发行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3 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能够反映公司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指 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中汇会审[2024]0409 号、中汇会审
[2023]5073 号、中汇会审[2022]3222 号审计报告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六和法意(2024)第 0545-1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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