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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应选 1 人
的议案
1.01 选举何育松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2.00 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 应选 1 人
议案
2.01 选举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 √
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4.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
5.00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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