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州集智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15—2024 年 5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吴殿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公司股份35,701,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111%。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35,62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41%。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1,643,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 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 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7%;反对70,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63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1%;反对 70,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7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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