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0 15:51:33 股吧网页版
300555:ST路通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6 号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2021 年 9 月-2022 年 7 月期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资金占用 15,58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有未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 7,264 万元及利息
613.14 万元,共计 7,877.14 万元。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因资金占用事项尚未解决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9,293.90 万元,其中关联方占用资金账面余额 7,26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7.81%,2022 年末计提比例为3%。

请你公司:

(1)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回函日是否已有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如是,请说明偿还计划、资金来
源、保障措施,并评估相关计划可行性,如否,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保障自身权益的具体措施;

(2)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是否勤勉尽责,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占用款项,如是,说明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如否,说明理由及责任人;

(3)结合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压力、资信、质押风险变化等情况,说明关联方占用款项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前期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8,211.37 万
元。季度收入方面,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较小,占比较为平均,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为 27.43%。你公司 2019-2022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金额波动较大,第四季度占比较高,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分地区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占
比 71.31%,远高于其他地区,较 2022 年占比提高 21.84 个
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各季度营业收入结构、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已确认收入冲回等情况,说明各季度收入波动特征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前期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来自华东地区的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列示你公司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该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销售产品类型、项目进展、报告期内收入确认金额及依据等。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衡水湖景区 5A 提升智慧旅
游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已基本完工。该项目合同金额 8,000 万元,截止2022年末你公司累计收到该项目合同价款3,406.32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无收款进展。你公司尚未将该合同价款结转收入。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项目合同的签署日期及合同约定的交付、结算进度安排,项目基本完工且已部分收款但尚未结转收入的原因,截至回函日的执行进展及执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说明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无法继续履约的风险;

(2)说明已收款项及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已计入存货科目的工程服务成本金额以及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结合对问题(1)的回复,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项目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该项目工程服务成本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937.26 万元。账龄组合中,3 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732.60 万元,占比 20.09%,坏账计提比例为 64.02%。

请你公司:

(1)说明 3 年以上应收账款涉及客户名称及其是否与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长期未能回款的原因,是否与客户存在纠纷,客户目前是否认可该款项,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

(2)说明前期对应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前期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说明对相关客户函证情况。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额4,935.40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