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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李萌迪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999,702 股,占公
司总股份数的 18.110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8 人(该 8 人持有及代理了 11 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 21,534,002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7.727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345,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28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其中,
独立董事肖诚先生、李丽杰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丽慧女士因公务出差,以腾讯会议方式远程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独立董事李丽杰女士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9%;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9%;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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