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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 一 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03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2%。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理工光科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4.85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的份额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股)
江山 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7 4.19% 0.10%
林海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5 3.89% 0.09%
张浩霖 副总经理 6.5 3.89% 0.09%
张晓俊 党总支副书记 6.5 3.89% 0.09%
董雷 副总经理 6.5 3.89% 0.09%
其他相关核心骨干人员(43人) 101 60.48% 1.44%
预留 33 19.76% 0.47%
合计(48人) 167 100% 2.39%
注:1、所有参与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 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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