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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4:53:30 股吧手机网页版 发布于 山西
请问董秘,公司大股东超大比例质押股权,所融资金为什么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大股东是有比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更好的项目投资吗?有什么体外收益项目吗?为什么不投入上市公司尽快做大做强?谢谢!
贝达药业:
您好!股东出于自身经营需要进行股份质押,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目前股东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做好信息披露。另外,股东和上市公司是独立经营的两个经济主体,如有重大合作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30 16: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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