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 2024 年 6 月13 日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性情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4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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