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证券代码:300567
债券简称:精测转2 债券代码: 12317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发证券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测转 2,债券代码:12317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27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378.7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32 号《验证报告》。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27,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测转2”,债券代码“123176”。
二、本次可转债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7,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1,276.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3月2日至2029年3月1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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