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轶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轶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0 年 9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起担任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
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大会情况
召开董 通讯表 委托 是否连续
事会次 应出席 现场出 决方式 出席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列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
8 8 0 8 0 0 否 4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 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 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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