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斌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斌,男,1968 年 10 月出生,财政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0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0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05 月至今,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5
年 06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08 月至今,任深圳思迈特财务咨询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06 月至今,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0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05 月至今,任深
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09 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
的方式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3 年 4 月 24 日,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生明先生、杨文先生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13 日,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生明先生、杨文先生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6 月 30 日,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生明先生、杨文先生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7 月 19 日,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生明先生、杨文先生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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