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47,6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2.5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8,799,99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7,435,849.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131,364,140.96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5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220,582,883.49 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人民币21,878,730.56 元,短期现金管理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49,512,559.58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82,451,415.53 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
910,781,257.47 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21,878,730.56 元、投资收益人民币 49,512,559.58 元、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78,867.9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车”)
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天国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宝安分行”)、中天国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公司及山东安车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
兴银行深圳分行”)分别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中天
国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账户仅用于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天国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账户分别用于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和收购临沂正
直 7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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