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 8 家机动车检测站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44.25 万元收购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泽宇”“目标公司”)51%的股权。同日,公司与金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关于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之业
绩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 8 家机动车检测站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该事项已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近日与交易
对方、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之终止及股权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及股权回购协议书》”),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各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并由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 51%股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 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5,347,692 股,发行价格为 32.50 元/股,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8,799,99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435,849.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1,364,14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52 号、大华验字
〔2021〕000253 号)。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安徽泽宇 51%股权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签署了《终止及股权回购协议书》。协议签署后,公司先前变更的募投项目“投资蚌埠机动车检测站项目”中使用
344.25 万元用于收购目标公司 51%股权的事项相应终止,并由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 51%股权,该部分募集资金也将调整至变更前的募投项目“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79,827.8
2 收购沂南永安 70%的股权 2,555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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