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3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4,692,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6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4,575,7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5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5%。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90,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09%;反对 2,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90,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109%;反对 2,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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