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6 18:04:56 股吧网页版
英飞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6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9名,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涉及的激励对象8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涉及的激励对象1人。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共计162,142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543%。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84,183股,涉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77,959股。

3、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一、本次股权激励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概述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8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70.5606万股。其中,第一批次已于2023年7月11日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于2024年1月22日解除禁售上市流通;第二批次已于2023年12月29日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作,涉及激励对象9名,实际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2,142万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禁售期的规定,相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归属登记日2023年12月29日起禁售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125)。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为相关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期间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董事会发布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