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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32:18 股吧网页版
赛托生物: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实施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主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内控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适应性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涵盖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控制、财务报告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明确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2)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的内部机构,根据发展所需制定定期优化内部机构的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机构中不适应经营和信息沟通的环节,并进行调整。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的发展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状况,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比较科学的人力资源聘任、培训、考核、晋升、工薪、离职等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有效地识别、评估与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
制定风险预防控制项目和标准,明确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检查、定期评估。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营决策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开展内控建设工作,不是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而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规范的必然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

3、控制活动

(1)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对象、交易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权限、披露原则及披露内容等。2023 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要求,如实、及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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