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屠鹏飞,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医药现代研究中心主任。第十二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委、中药材和饮片第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中药》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B》《中国药学杂志》等10多家杂志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数
7 7 0 0 否 4
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表决前所需要的背景情况和相关资料,认真审议会议议题,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极作用。2023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召开3次会议,对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经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
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对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
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核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积极关注任职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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