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7,325,832.30元。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单位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田维平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11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测绘服务;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销售金额(万元) 7,862.69 7,260.07 3,514.93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4.59% 4.22% 2.33%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买方(甲方):中铁一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预制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系统
2、合同金额:37,325,832.30元
3、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货款支付
①上月26日至本月的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25日为本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结算时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②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③货款支付采用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④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舜通E信、E信通、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金融产品(甲方不另行支付承兑汇票等金融产品贴息费用)。
⑤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等原因导致逾期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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