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8 16:19:16 股吧网页版
万里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4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5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
命,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6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
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
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7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
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8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
(2) 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
建立、完善及其实施;

(3)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重要问题的沟通和衔接;

(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5)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负责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组织内部检查,评估内控缺陷并监督整改;
(6)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9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5)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10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
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
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