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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2 19:18:47 股吧网页版
华凯易佰: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现将公司原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周新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将担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仍为本公司员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4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2%;通过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5%;周新华先生配偶罗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194,5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4%。周新华先生与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罗晔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 26.71%。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2、因任期届满,刘俊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杰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3、因任期届满,王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2,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王芳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周新华先生、王芳女士届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说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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