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胡范金 庄俊超 王安祺
贺日新 张敏 刘露
张学礼 蔡四平 钟水东
2024 年 8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范金 庄俊超 贺日新
王安祺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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