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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5:22:0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中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则:1、披露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2、沪市、深市主板有条件强制披露。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预告。我们公司按要求应该提前公布预增公告和扭亏为盈的
ST瑞科: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已不强制要求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之前年度公司未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本年度公司将保持信披一致性,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半年度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将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16 16: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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