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锋信息
股票代码:3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 2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N 区 464 室(上海
富盛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锋信息
转让方、甲方 指 魏晓曦、魏晓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22号
指
受让方、乙方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2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受让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晓曦、魏晓婷持有公司股份6,925,165股、1,299,835
股,共计8,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4,483,342
股)的5.0005%。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魏晓曦、魏晓婷与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协议、《股份转
指 (代表烜鼎星宿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
让协议》
份转让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烜鼎星宿 2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 SXL376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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