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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主持人:董事长吴丰礼先生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朗创新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8 月 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8 日 9:15 至 2024 年 8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八)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173,787,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0,910,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3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2,876,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人,代表股份 6,595,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718,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2,876,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1,599,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13%;反对 2,108,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4%;弃权 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7,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15%;反对 2,108,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737%;弃权7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8%。
公司股东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已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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