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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21:23:06 股吧网页版
晨化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晓红,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307,692 股的副
总经理董晓红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5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98,685 股的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杨思学(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离任)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99,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394%,其 中:股东杨思学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 股,股东杨思杰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9,687 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董晓红,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董晓红,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

2、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晓红持有公司股份 3,307,69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539%;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98,685 股
(其中:杨思学 8,398,998 股、杨思杰 199,687 股;杨思杰与杨思学系兄弟关系),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董晓红,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董晓红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58%;杨思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思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99,687 股(其中:股东杨思学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 股,股东杨思杰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9,68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394%。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董晓红,杨思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董晓红,杨思学承诺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股东董晓红,杨思学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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