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
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2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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