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美力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5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 29,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80.00 万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4.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64.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58 号)。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9,264.15
项目投入 B1 29,628.4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8.45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4
项目投入 D1=B1+C1 29,628.4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8.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1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4.13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本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4.13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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