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7:49:36 股吧网页版
百川畅银: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总经理辞职情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张锋先生的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17年4月27日至2025年1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锋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聘任总经理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功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功海先生符合所任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有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陈功海,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省潢川师范。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淄博交通灯具集团陶瓷分厂厂长;1997年1月至2008年6月任淄博海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玉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2月至今任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年至2016年3月担任河南得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2019年11月担任上海知了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4月至2016年1月任河南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功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599,423股,通过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76,660股,通过北京莫高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63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643,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1%。陈功海先生与李娜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功海先生为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及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以上关联关系外,陈功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功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