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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3:45:38 股吧网页版
百川畅银: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22 号恒美商务 80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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