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曾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萍,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协会会员;曾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现场出席,没有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就审议的《2023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取专项基金对经营团队实施激励的议案》以及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2023 年 8 月 30 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就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该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定期报告制作期间,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公司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按规定报董事会审议;就审计报告的编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对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把关论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关注同行的薪酬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绩效考评情况,提取专项基金对经营团队实施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个人业绩考核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
执行,由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至 2023 年末期间,公司未有根据《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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