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宅配”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尚品宅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1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48,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59,549.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140,439.86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广州尚
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02270283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26,648,9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4,515,980 股。
(二)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上市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0 名,分别是: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锦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锦洋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曾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尚品宅配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股份有无限制转让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6,64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0 名,共涉及证券账户 68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全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号 份总数 售数量
1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3,097,934 3,097,934
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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