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智慧乐高变电站项目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将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或“承包方”)本年度或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 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 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新行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行电力”或“买方”或“甲方”或“发包方”)签订了《220 千伏智慧乐高变电站项目 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计价货币暂估为 81,889,683.00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8.54%。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买方:江苏新行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6KC921X
2、法定代表人:石运川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住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 1 号(江宁开发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行电力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合计 80.00 万元,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新行电力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买方:江苏新行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设备/材料,用于 220 千伏智慧乐高变电站项目工程,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
立本协议。
1、合同价格:合同计价货币暂估为 81,889,683.00 元。(最终价格以最终审计为准)
2、交货地点:精河县。
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220 千伏变电站 1 座,其中电力设施(主变规
划 4×180MVA;本期 2×180MVA。220kV 规划双母线单分段接线,本期 220kV
建成双母线接线,220kV 出线规划 4 回,本期建成 2 回。35kV 规划为单母
线分段,本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规划出线 8 回/每段,共计 32 回,
本期出线 16 回)等配套设施建设。
4、安装调试验收时间为:以甲方通知为准。
5、交货方式: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对照合同及技术要求共同验收,初步验收通过视为交货完毕。
6、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2)主要设备发货前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发包方确认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3)项目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的 90%。
(4)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
(5)审定价款的 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7、质保期
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自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后开始计算。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计价货币暂估为 81,889,683.00 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的 8.54%。本合同系公司智慧模块化变电站产品服务于新疆博州精河县“化成箔+供暖”综合体项目,有助于精河县自治片区清洁能源弃风弃电的消纳,是精河县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改善民生的重点示范项目,也为新疆博州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全新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未来在新疆地区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和系统服务。项目采用公司智慧模块化变电站产品,可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提升变电站综合性能。合同如能顺利实施,将对本年度或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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