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2-08-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银河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公司采用锂云母制备电池级碳酸锂及高附加值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锂”)拟对员工持股平台增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平台拟定名称为:佛山市嘉会一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会一号”)。
金德锂拟对嘉会一号增发注册资本 1,916.92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
本,以期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金银河放弃对金德锂本次激励增发股份的认缴出资权,不涉及公司放弃控制权及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形。
嘉会一号的合伙人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启发,公司董事张冠炜、黎明、黄少清,公司高管黎俊华及公司 5%以上股东梁可之子梁展彬均拟持有嘉会一号合伙份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启发、张冠炜、黄少清、黎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嘉会一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七君
合伙企业份额:1,916.92 万元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2、股权情况
嘉会一号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在上市公司职务 认缴份额(万元) 占比
1 张启发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99.92 15.65%
2 张冠炜 实际控制人之子、董事 323.40 16.87%
3 梁展彬 子公司行政部经理、5%以上股 215.60 11.25%
东梁可之子
4 黄少清 董事、副总经理 43.12 2.25%
5 黎明 董事 43.12 2.25%
6 黎俊华 财务总监 43.12 2.25%
7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 人) 948.64 49.49%
合计 1,916.92 100.00%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嘉会一号的合伙人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嘉会一号的合伙人张启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伙人张冠炜为实际控制人之子并担任公司董事,合伙人黄少清、黎明为公司董事,合伙人黎俊华为公司财务总监,合
伙人梁展彬为公司 5%以上股东梁可之子。
合伙企业系拟新设企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嘉会一号本次向金德锂增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未向嘉会一号及其合伙人提供借款、担保等形式的财务资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