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延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黄延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6.5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出站并进入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系副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议专家。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3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9 次,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7 次。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发表了独立意见,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 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 年 1 月 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2022 年 1-9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2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5)《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3)《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4)《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5)《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6)《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3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4)《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