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4-02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限售股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银河”)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为15,988,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9456%,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988,6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945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一、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概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
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92.373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16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1,392.3737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票前总股本为 89,034,641 股,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102,958,378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958,378 增加至 133,845,891 股。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数量
由 13,923,737 股相应增加至 18,100,858 股。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845,891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18,100,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237%。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988,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9456%。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文燕、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通达龙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达龙腾汇洋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 AG、吴晓纯、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许萌芳、叶海斌,共计 12 名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为:
“1、本人/本公司同意自金银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金银河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2、本人/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人/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无其
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在限售期
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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