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5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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