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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8 19:02:15 股吧网页版
普利制药: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普利转债”转股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转股价格:人民币19.76元/股;债券代码:123099。

2、2024年第三季度共有30张“普利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000元人民币),共计转成151股“普利制药”股票。

3、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为5,311,30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531,130,900元人民币。

4、2024年7月5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等公告。2024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93)。根据《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24号)的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5、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涉及的保留意见主要为:一是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二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康等七家公司)采购研发材料、研发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与德赛康等七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所披露交易是否准确和完整,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普利转债”)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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