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8 19:36:32 股吧网页版
中达安:关于收购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4-054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田长录、宋立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留侯”)100%的股权,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
议》,股权收购相关事项的生效尚需根据评估结果等最终确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如本次收购股权事项顺利完成,山东留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的概述

为完善公司信息化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550 万人民币收购山东留侯 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最终的交易金额尚需根据审计或评估结果进一步论证、协商后确定。本次收购完成后,山东留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田长录,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423011977********,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2、宋立根,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715261988********,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交易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长录、宋立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050937600U

法定代表人:田长录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南一路 228 号东营软件园 A 座 710 室

经营范围:信息化建设规划咨询;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信息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信息系统工程审计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测评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耗材、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办公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留侯一直从事于政府投资领域信息化工程第三方服务,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目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乙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乙级)。

本次股权转让前,田长录持有山东留侯 7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 万元、宋立根持有山东留侯 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东留侯 100%股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山东留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转让方一):田长录

乙方二(转让方二):宋立根

丙方(目标公司):山东留侯信息化咨询有限公司

中达安、乙方(同时包括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一、乙方二、山东留侯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各方”。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500 万元的实缴出资额(占目标公司 100%股权)以及相应的股权权益。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先决条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转让前述标的股权,甲方同意受让收购前述标的股权。
(二) 股权交割

3.1 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标的股权过户至甲
方名下,并促使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标的股权及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甲方应就前述事项的办理给予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3.2 甲乙双方确认,以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即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