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08,795股,回购金额合计为12,984,622.20元,回购股数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23,136,145股的比例为0.38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3,136,145股变更为421,527,350股。
2、本次因离职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人数为4人,回购价格为7.75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以2021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的考核目标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人数为181人,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8.08元/股,暂缓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7.92元/股。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前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8,795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7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1.75 元/股,向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2.55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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