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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从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退出部分份额并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创业管理”)、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沈林仙和程上楠共同增资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光洋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间为 3 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视基金之实际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富海光洋基金之合伙期限,每次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以两次为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 2022 年、2023 年各决定延长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延长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期限的通知暨对外投资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3-028)。
二、公司部分份额退出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将减少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对应实缴
出资 3,000 万元),剩余 7,000 万元认缴出资(对应实缴出资 7,000 万元)。公司
的减资对价为 35,706,345 元,并将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分
别从合伙企业获得减资款 7,475,472 元、28,230,873 元,合计 35,706,345 元。
公司退出部分份额后,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
(万元) (万元) 例(%)
1 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 货币 100 0 0.45%
管理有限公司
2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 货币 10,000 10,000 45.25%
股份有限公司
3 有限合伙人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 货币 7,000 7,000 31.67%
公司
4 有限合伙人 沈林仙 货币 5,000 5,000 22.62%
合计 22,100 22,000 100%
根据上述出资结构,公司在富海光洋基金的认缴出资为 7,000 万元,占富海光洋基金认缴出资比例 31.67%。基金的投资标的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08)的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 18.218%股权。
三、基金延长存续期限情况
此外基金原于近期到期,因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项目的顺利退出,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基金存续期 5 年,本次延期后,经营期限延长至 2029年 7 月 8 日。基金将尽快完成相关变更手续。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后,执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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