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唐锦铨,男,民建会员,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教授。福建省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福建省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委员、福建省创业导师、福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创业导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唐锦铨 12 12 0 0 否 5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
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的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8 8 3 3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公司定期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已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并将在 2024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2023 年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如下:
1、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
就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拟补选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资格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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