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琨,男,中共党员,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获厦门大学管理学学士、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会计、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已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拥有多年的企业财务管理与投资银行实务从业经验,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以及证券承销发行、投资基金、证券分析与期货从业资格。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公司独立董事、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紫金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福州市韦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刘琨 11 11 0 0 否 5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
加会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的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8 8 1 1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 8 次,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公司定期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述职报告进行了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已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并将在 2024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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